编号:[2018]2号
铜鼓县人民政府
关于铜鼓县城南西路至蒙华铁路火车站道路建设用地
征收土地告知书
根据铜鼓县城南西路至蒙华铁路火车站道路建设用地的需要,依据铜鼓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拟征收铜鼓县永宁镇丰田村、西湖村、小水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江西省实施〈土地管理法〉办法》和《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规划用途
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交通用地。
二、征地位置
土地坐座落:铜鼓县永宁镇丰田村、西湖村、小水村。
三、征地权属单位
本次拟征收铜鼓县铜鼓县永宁镇丰田村、西湖村、小水村集体土地。
四、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
本次征地面积8.4624公顷、其中:农用地7.8898公顷(含耕地4.8261公顷)、建设用地0.5286公顷、未利用地0.044公顷。
五、征地补尝标准
水田53.0955万元/公顷、旱地35.5741万元/公顷、林地18.5834万元/公顷、其他农用地18.5834万元/公顷、未利用地10.6191万元/公顷、农村居民点35.574万元/公顷、园地53.0955万元/公顷。
六、告知期限
本告知期限自2018年8月25日至2018年9月5日。
七、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、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、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。
2018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