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《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江西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继续有效的通知

各市、县(区)自然资源主管部门,厅机关各处室,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:
为加强和规范我省规划许可管理工作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,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<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>和<江西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赣自然资规〔2022〕4号)修订之前,文件继续有效。
特此通知。
江西省自然资源厅
2024年12月20日
来源: 用途管制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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