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南康市鑫汇羊子坑钼矿有限公司等26个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

根据《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〔1999〕98号)、《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国土资规[2016]21号)和《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赣国土资函[2016]334号)等有关规定,南康市鑫汇羊子坑钼矿有限公司等26个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,现予公告。
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交易中心
2021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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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交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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